本人所在小区为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板块的人才公寓天府菁萃里1期,从2022年12月通知收房后,经第三方机构验房发现诸多问题,达不到交付使用标准。本人遂要求开发商进行整改,但开发商恶意拖延整改,致使本人一直无法尽快装修入住。后通过12345多次投诉和信访局投诉,解决了部分问题,本人迫于入住需求,无奈于2022年8月中旬收房。然而,收房后,物业开始催缴收房前的物业费。根据四川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整改期间物业费应由开发商支付。同时,本小区的物业服务标准达不到合同约定的五级服务标准。鉴于现阶段小区存在大量与我相似情况的邻居,请求上级有关部门组织开发商、物业和业主进行协商,开发商支付整改期物业费,并对物业服务费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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