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曾就读于 南充电影工业职业学院。我于2023年12月底离开学校,2024年3月回学校办理退学时,被告知退学费按办理退学受理时间来算,也就是我2024年3月份来办理退学,学校还要扣除我二三月份的学费,期间我并没有一天在校。我只是不明白,学校财务部相关工作人员和财务部领导说法不一。我上午去办手续时还说按在校时间退费,下午打电话通知我,财务部领导说按照申请退学手续时间来算 ,多扣我2000多,我实在是想不明白,2.3月份我没有一天在校,为何一定要按你们学校所谓的申请退学受理时间来算。我多次和财务部领导沟通无果,希望能给我一个说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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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财务管理处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来信人,就相关政策作出解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