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领导,我是石青村村民,我想咨询一下,我和我母亲的户口怎么才能分户,现我们户口上有我和我母亲还有我两个儿子,我家里还有个兄弟,兄弟的户口随着学校迁出,现兄弟在学校华阳学校上班,户口就迁到华阳,现我想和我的母亲把户口分开,我和我两个儿子单独一个户口,我母亲独立一个户口,我母亲是我兄弟在赡养,但兄弟的户口也无法迁回,这种情况我和我母亲的户口可以分户吗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经核实回复如下:根据《关于规范农村地区户籍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公发〔2018〕113号)第六条、规范农村地区居民分户政策“下列情况不符合农村地区申请分户条件不予分户:夫妻不分户;未成年子女与父母不分户;父母投靠子女、父母与子女之间不分户;自行违规搭建或超标准建房的、无权属证明的不分户;户内只有一个成年直系亲属的不分户;挂靠户口人员不得在同址分户;未成年人不得单独立户分户;统征区、未统征但土地已冻结区,是否允许分户,按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政策规定执行。”3月11日,户籍工作人员已通过电话向您解释了相关户籍政策,如仍有疑问请前往户籍地派出所咨询。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