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锦江区琉璃路东湖国际小区,从23年6月开始,小区物业也是不允许安装自己购车自带充电桩,不给证明,理由是小区电容不够,电容正在移交供电局统一管理,要安装可以,只能用国网旗下一家三方公司的桩。沟通中,物业负责人说移交从前年就就开始了,至今没有结果,移交的是锦江区静居寺供电局,物业反馈对方是国家单位他们不敢催。大半年来几乎每个月都问业务可否安装,理由依旧一样,一直在推诿,解决方案只引导安装三方桩。市民正常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国家这么积极推动新能源发展,基层就是这么执行,请相关部门予以处理。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锦江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东湖街道办事处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您来信反映的问题,社区工作人员已将东湖国际电力设施移交进度告知您,如需安装充电桩请咨询物业中心。
以上情况,社区工作人员于2024年3月13日15:46与您联系,您表示知晓。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如有疑问请咨询锦华社区:028-84537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