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领导!我们是2014年3月鹿溪河改道拆迁的,相应国家政策二胎又生的双胞胎,三个孩子,两个老人加我们两口子,7口人,租房10年了还没拿到房子,四期也没通知我们拿,之前有过一次拿房,那个时候我在外省所以没回来拿房,想问问四期能不能先分一套呢?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留言已收悉,目前承办单位正在处理,后续我们将再次回复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平台回复。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兴隆街道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兴隆街道安置房分房均按照拆迁项目启动拆迁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分房。2019年安置房分房时未签订选房登记表的拆迁户,按照安置小区分房细则“未在规定时间内核对并签字确认《兴隆街道安置房选房登记表》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资格,过渡费继续发放,待2018年12月31日前拆迁的项目安置工作完毕后,再进行安置。”执行。
以上情况已于2024年3月12日与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