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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投诉】施工方偷工减料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3-08 21:15 已回复

双流区永安镇双坝村新农村建设项目。村合作社在新农村房屋建设过程中纵容施工方偷工减料,纵容施工方不按图施工,纵容施工方使用劣质建筑材料。造成房屋出现严重的安全隐患。造成房屋楼层下陷,外墙砖脱落,房屋漏水,房屋没有修建剪力墙,房屋没有做横梁,房间没有做空调平台。村上对施工方违法乱纪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即不监督施工方整改,也不履行承诺。事情一拖再拖。4年来找村上几十次始终没有解决问题,村上总是这样那样的借口推脱责任,踢皮球。没有解决问题的诚意。今天推明天。希望领导现场查看房屋出现的问题。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3-12 09:23

“您的留言”我们收到了,您反映的问题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回复如下:您所反映的小区停车场收费标准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2014)2755号)精神及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5)13号)文件关于自2015年2月1日起,放开包括住宅小区停车服务等7项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规定,并参考彭州市其他同类小区收费标准进行定价。现实行的收费标准为:长期停放:汽车、电动汽车收费60元/月(包含停车管理费、卫生服务费),车位支持月租、年租;临时停放:30分钟内免费(超过30分钟且在12小时内收取3元/次,超过12小时则每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不存在乱收费、变相强制收费的问题。
目前正在按相关流程办理房产证。
我司将督促物业公司加强小区治安管理。
停车充电收费问题请咨询小区物业。
202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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