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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 咨询】医保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3-08 16:25 已回复

我之前有连续3年在四川遂宁老家购买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2020年我办理门特),今年2月份开始在成都购买了社保,把老家的暂停了,但是我的门特怎么办?怎么报销?我通过电话咨询和线下了解,都说得都不一样,现在一头雾水。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高新区管委会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3-11 11:43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高新区正在进行核实处理,请您耐心等待。待正式结果出来后,我们将再次对您的诉求进行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高新区卫生健康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3-13 15:21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高新区卫生健康局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联系,您实际咨询医保待遇接续相关政策,根据《成都市医疗保障局 成都市财政局 关于明确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成医保发〔2022〕17号)规定,跨统筹地区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关系转入成都市,并在转入前已连续 2年(含2年) 以上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含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 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其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终止 3 个月(含 ) 以内接续参加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可按成都市灵活就业人员统账结合方式的参保缴费标准,一次性补缴中断期间费用;补缴后按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的,无待遇享受等待期并按规定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由于四川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仅能查询参保人成都市外城乡参保登记情况,无法查询查询参保人成都市外城乡参保缴费情况,且待遇维护需要根据参保人一次性就诊情况办理,所以您需要携带以下资料到成都高新区医保经办点位办理待遇维护申请: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凭证; 3.门诊特殊疾病就医相关凭证;4.若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交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情况已于2024年3月11日15时47分与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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