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好:本人3月2号下午在成华区枫林路临时停了下车,就上3楼接下娃娃跳舞放学,下楼刚碰到交警正在给我的车子拍照贴罚单,我就给交警说马上就开走,交警也说他只是记录,不上传就不会罚款,哪知道3月8号就收到了罚款短信,法律法规不是说司机在场,只要驶离就不会处罚吗?咋我还是被处罚了,希望能撤销该次处罚。也希望能柔性执法,世间更有爱。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属地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川AWxxxx的车辆2024年3月2日将车辆停放在民兴北一路08:48分被提醒,后将车辆停车在枫林路15:57分被采集上传,取证程序符合相关流程,如对该笔处罚有异议可以通过交管12123进行申诉,待交警部门对此诉求进行调查处置,若申诉不成功,可到成华区司法局复议科对该笔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复议。 以上情况已于2024年3月11日通过电话与您联系,您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