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空路,港龙美的未来映,部分业主乱改乱建,公然侵吞公摊面积,对此物业不管不顾,说敦促整改,从年前到现在依然无效,穷苦市民,走投无路,请求政府为我们做主,还大家一个和谐邻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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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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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我办已告知物业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四条物业服务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二)违章搭建建筑物和构筑物;(三)侵占、损坏楼道、公共园林绿地等物业共有部分;(四)擅自改变住宅、车库、绿地或者其他附属设施的使用性质。对违反有关治安、环保、规划、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对业主、物业使用人对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劝阻,并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