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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投诉】双流住建局不作为,包庇开发商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3-08 09:50 已回复

双流区九江街道蜀镇尚锦园地下负一及负二楼存在地板、墙面开裂问题,业主要求双流住建局组织三方机构(成都盛兴建设有限公司)进行结构检测。但在执行过程中完全无视业主诉求,糊弄业主,暴力执行:

1、三方机构出具报告不具备专业性。报告存在主要问题如下:

①未描述裂缝最大宽度。按照《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10 》,允许出现裂缝的钢筋混凝土构件,其裂缝控制等级为三级。三级裂缝控制根据构件的不同使用环境选择,其中一类环境最大允许值为0.3mm,其他类别为0.2mm。但实际鉴定报告(报告编号:ZYX-PG24-00017)中并未描述该信息。

②未出具构建安全性等级评定。报告未计算楼板抗力(受弯承载力 Mu)与作用效应(弯矩设计值)比值Mu/M,未根据《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2015 对楼板安全性进行评估。业主无法知晓实际楼板是否存在结构受力影响。

③没有证据依据,随意下结论。在报告仅仅描述了【裂缝长度】这唯一数据的情况下,报告直接得出结论:地下室负二层顶板经修复后且无超荷载使用的情况下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用这样一份报告来回答业主,请问三方鉴定机构的专业性何在?双流住建局起到的的监督作用何在?请问用这样一份问题诸多且不具备专业性的报告能指导做出正确的修复方案吗?盲目修复后造成更严重的后果谁来承担责任,双流区住建局吗?

2、在报告未得到业主认可的情况下,强行入场施工。

由于报告存在数据不充分、随意下结论、敷衍的问题,无法作为当前裂缝对房屋结构是否存在影响的有效依据,全体业主要求重新出具更具专业性报告。但双流住建局相关工作人员无视业主诉求,态度恶劣,强行要进行修复施工,并表明等修复完后再进行检测。

①请问如果鉴定报告都不全面,无法详细摸排每一条裂缝的实际影响严重性,施工方如何针对每条裂缝的具体情况采用合理的方案进行修复?

②修复完成后,裂缝表面上得到了掩藏,但其对房屋内部结构是否存在影响,因为已经破坏了第一现场,已经无法再准确评估。这样的做法为后续业主的安危埋下极大安全隐患!

强烈要求双流住建局重新安排三方机构对房屋结构出具具备专业性的检测报告,并在此之前禁止对地下室裂缝进行任何违规修复操作!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双流区智慧蓉城运行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3-08 10:38

您反映的问题已转派给部门处理,后续我们将再次回复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平台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双流区住建交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3-11 16:11

留言人: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成都市双流区住建交局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1、关于您反映的尚锦园地下室墙体问题,2024年3月5日下午我局工作人员会同建设单位及物业和部分业主进行了现场核实和排查。经查,墙体裂纹存在于4栋2单元负一层电梯入口和349号车位墙体共两处。裂纹为彻体分隔墙体抹灰层收缩开裂,为非结构墙裂纹,属于建设单位保修的责任范畴。我局己责令建设单位切实履行质量保修义务,严格按照技术标准予以维修,建设单位承诺两处维修于3月15日前完成。本次排查未发现其它墙体有开裂的现象。 2、关于您地下室负一层地面和负二层顶扳开裂的问题。经核实,该问题是人为使用不当造成,非原施工责任造成的质量问题。前期我局己配合九江街道进行了协调处理,建设单位、物业公司对地下室开裂成因,已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技术机构作技术评定,评估完成报告己公示于业主群,利益相关方均可查阅;原设计单位依据评估报告编制了维修方案,也一并进行了公示,目前已公示完毕。由于小区部分业主不认可评估报告,意见不统一,导致后续修复工作停滞。为了妥善解决尚锦园小区地下室开裂问题,保障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我局己再次要求建设单位督促小区物业依规商议全体业主,广泛征求意见,争取达成一致性意见。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配合属地街道、社区、建设单位、小区物业依法依规推进后续工作。并指导专业维修单位,确保维修质量满足设计和规范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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