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羊区金地自在湾物业啥都不管也没有打造也没有招商管理,确还是要10元一平米物业费,现在铺子由于公摊大,物业贵导致铺子30一平米都租不出去,还要吹交物业费当初买的时候不让我们看铺子,说的已经租给商家了看不到,然后又以一百多平米的高租金和物业统一招商管理诱导我们买,导致我们现在雪亏,无处申冤,物业就是开发商自己的物业 坚持不降物业还反告业主,太没得天理了,纯的坑老百姓。而且还易而再再而三的干扰我们建立业主委员会,希望青羊区政府出面帮助我们主持公道,建立业主委员会,降低物业费,不能让老白姓辛苦这么多年的钱打水漂。
尊敬的来信人: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蔡桥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相关问题反馈如下:
据了解,你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物业费标准是每平方米10元,你如果对该合同有意见,可以与前期物业服务人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就争议问题起诉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街道办事处相关科室已约谈物业,要求其加强员工培训,增强服务意识,做好服务区域内的卫生维护和安保工作。及时响应业主的整改需求,严格按照《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
业主要求启动业委会筹备工作,可以按照《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向蔡桥街道办事处提交书面申请,由街道办依法开展工作指导。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