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你好:想咨询川人社发2021 19号文件中关于“三支一扶”保障政策的解读问题,文件中写明:
“服务单位还要为“三支一扶”人员提供交通、住宿和伙食等方面便利,参照本单位工作人员标准给予相应补助,比照在职人员为“三支一扶”人员发放年度考核奖励等其他津贴福利。”,是否说明我们三支一扶人员应该正常享有参照当地在职人员的待遇?一直没有年度考核等相关津贴是否符合文件规定?
答:尊敬的网民朋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我厅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工作人员已就您咨询的事宜通过电话向您作了政策解释。感谢您对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注、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