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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居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乡村振兴局联合下发的《关于下达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目标任务的通知》遂安建发〔2023〕309号文件的规定,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对象为农村低收入群体(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唯一住房为CD级危房。身份认定由区民政局负责认定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区乡村振兴局负责认定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补助标准:2023年批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为维修加固0.5万元/户、拆除重建2.95万元/户。操作流程按照农村危房改造操作流程按照纸质资料和“一卡通”农村危房改造阳光审批系统同步开展的方式进行,具体步骤为“户申请”“村评议”“镇评审”“区审批”等流程。
经调查,您的父亲、母亲和弟弟居住在安居区保石镇贺家井村,其父亲为残疾人,享受低保政策,唯一住房为危房,我区于2024年初已排查出此户,并纳入了2024年的危房改造D级重建政策中,目前2024年省上还未出台危房改造的文件,还不清楚补助标准,待省上、市上出台文件以后才能告知2024年的补助标准。
如您仍有疑问,欢迎拨打电话保石镇(0825-8568070)、区住房城乡建设局(0825-8665833)进行咨询,工作人员将耐心细致地为您解答。感谢您对“问政四川”地方领导留言的信任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