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蓝光公园锦汇7栋2单元1803漏水问题,我们于2021年7月结房至今3年并未拿到房产证,结房时发现外墙渗水,物业说会帮我们处理,告诉我们会维修的,过了一段时间后我们找物业说维修好了,但其实我们装修后还是外墙渗水,后面因为外墙渗水的问题找过物业多次,也沒得到相应处理,我们也多次打了12345热线也未得到相应的处理,后又多次找开发商处理,无数次的回复都是处理中,我们又多次找住建局和蓝光集团投诉但并未得到落实处理,只是一味回复在处理中,住建局也上门拍过照片,后告诉我们会帮我们协商处理,也会对该集团做出处罚,一年过去了也没有工人维修,还是一直在处理中,今年我们又找到了住建局处理。为什么3年都没处理下来,我们只是普通老百姓,也不懂得这个房子应该怎么维修,我们也只是希望能够把这个问题处理好。
接到“蓝光·公园锦汇”项目网络舆情通报后,青白江区住建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局相关科室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区住建局工作人员于2024年3月8日16:47通过电话与您联系,确认您的诉求(质量问题)与工单内容一致。
二、处理情况及下一步措施
前期2024年2月27日有“蓝光·公园锦汇”业主来我局反映相同漏水问题,区住建局立即要求该项目施工单位四川省雅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牵头对该网友的情况进行核实处理,施工单位回复:项目建设单位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拖欠该施工单位工程款数亿,该施工单位目前经营困难,无资金进行维修。我局通过电话、微信及函告方式项目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房屋质量问题维修。该施工单位均拒绝维修。
我局目前已根据《成都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办法》第28条要求,将此行为上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通报曝光并纳入信用评价扣分处罚。
三、沟通情况
区住建局工作人员于2024年3月8日16:54通过电话与您联系告知处理情况,您表示问题知晓。就投诉问题(不动产证办理、漏水问题)未解决,您表示不满意,您对服务态度表示满意。
成都市青白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11日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青白江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于2024年3月12日9时35分通过83623011与您联系,确认您的诉求与工单内容一致。
二、处理情况及下一步措施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仅针对房屋不动产权登记回复,来话人所诉房屋为“蓝光公园锦汇”项目商品房,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不动产登记依申请启动。开发企业暂未申请该项目房屋不动产首次登记。我局已联系并督促企业尽快准备资料办理首次登记。
待开发企业完成该项目房屋不动产首次登记后。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规定,建议您与开发企业准备以下材料: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3.商品房买卖合同;4.契税完税证明。材料齐备后,您与开发企业共同向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商品房分户登记。
按照合同约定若开发企业逾期未办理商品房分户登记,来话人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三、沟通情况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于2024年3月12日9时35分通过83623011与您联系,您表示反映的问题未解决,您对办理结果不满意,您对服务态度表示满意。
感谢您的监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