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业服务内容和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标准和方式,合同履行情况;
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收益收支情况和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使用情况,未在物业服务区域显著位置公示相关信息的,每半年至少公示一次,公示期不少于三十日
2.未按时将查验文件备案并公示,特别是物业承接查验协议
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交办相关部门处理,请耐心等候处理结果。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在问政四川平台留言反映“华雅财富城物业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示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经调查,物业服务人已将物业服务等级、收费项目、装修规定公示在物业服务中心,物业服务内容也在园区宣传栏和单元告示栏进行了公示。目前贵小区暂无公共收益,我处已建议物业服务人无论有无公共收益均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定期公示,并接受业主监督;贵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南充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代为管理,无使用情况。根据《四川物业管理条例》《南充市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新建小区应当在交付前,竣工验收后完成承接查验并在住建部门完成备案,同时在物业服务区域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0日。贵小区于2019年交付业主,故已过公示期,您可以前往物业服务中心查阅相关资料。感谢您对物业工作的关心和关注,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