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拒不改正,没有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改正,根本就没有进行问卷调查,存在虚假通告
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交办相关部门处理,请耐心等候处理结果。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在问政四川平台留言反映“东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私自更改小区景观”的问题已收悉,经南充市房地产管理局嘉陵办事处调查,现回复如下:一、物业服务人已于2024年1月10日将小区景观水系景观改造的情况报告至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委托物业所在地社区于2024年1月12日在贵小区显著位置张贴征集业主意见的公告;2024年2月3日社区就业主意见征集情况再次发出公告,商住共计1046户,建筑面积15.6万㎡, 已交房参与意见征集的业主800户,建筑面积9.5905万㎡ ,其中同意改造672户,建筑面积8.4125万㎡。二、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第七项、《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七项,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经双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参与表决双四分之三业主同意。贵小区水系景观改造参与意见征集与同意改造的数据符合相关法规规定。三、根据住建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五十八条,未能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可以由物业所在地居民委员会在街道办事处的监督和指导下,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四、我处已建议物业服务人加强与业主的良性互动,及时消除业主疑惑。感谢您的来电。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