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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投诉】斑竹园街道办不作为,违章搭建2个月时间不拆除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KK和ZZ  2024-03-06 17:42 已回复

新都斑竹园大江路2号斑竹欣苑的某位业主同时购买65栋和66栋别墅住宅,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前提下,擅自违规改变房屋外貌,违法改建、搭建建筑物和构筑物。以上行为已经严重地违背了《土地管理法》、《物业法》改变了房屋结构、外貌、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本人和其他业主于2023年11月21日通过成都市人民政府12345热线平台的市政府信箱就上述违法行为进行6次投诉。2023年12月22日成都市新都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斑竹园派驻中队对其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该通知书明确指出:该违法业主于5日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逾期不整改的,有关部门将有权采取拆除措施。截止2024年3月6日,在《责令整改通知书》下达的近2个月时间,65栋的违章搭建却以“游击战”的方式偷偷施工,目前几近完成搭建、66栋依然正在违章施工(非法改建,加楼层,加面积、改变结构、改变外观),详见附图。这种明目张胆藐视法律的行为是对主管单位的嘲讽,对其他守法业主的侮辱!对法律法规的藐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强烈要求新都区斑竹园街道对守法公民有交代、对违法行为有作为!对逾期违章建筑有实际的行动,有真正的担当,依法进行强制拆除 。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新都区智慧蓉城运行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3-18 14:34

网友:您好!
来信已收悉,即转斑竹园街道办事处进行办理,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前期新都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斑竹园派驻中队已对其下达了《暂停施工接受调查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并责令小区物业进行日常监管,期间中队多次现场巡查,未发现现场施工且未收到物业相关报告。同时,因业主拒绝配合调查,导致执法程序受阻,执法进展缓慢。目前,斑竹园中队已将相关情况报告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下一步将按程序要求开展相应措施。
以上情况斑竹园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于2024年2月29日11:23时告知处理结果。
感谢您对新都区工作支持与理解!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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