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
我户籍是新都,2017年在温江购入商品房并于2019年入住至今,但是社保是高新区的,小孩想在温江小升初。
按今年随迁子女入学要求,大成都内的户口想在温江入学必须同时具备温江劳动合同和温江社保;但大成都以外就可以以积分制入学(不限制社保和工作地),已咨询了当地教育局却并未得到有效回复。 为什么两种政策差别这么大呢?
生活所迫没办法保证一定能在房子所在地工作,但作为家长也想尽量留小孩在身边照顾,这个政策反而把大成都内的随迁子女难倒了。请问领导我这种情况应该怎么解决?
留言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区教育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普通教育科进行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入学政策,适龄儿童在其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对于非温江户籍的孩子申请在温江上公办学校的,由孩子的法定监护人作为入学申请人,按照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办理,有两种办理方式。一是积分申请。申请人在温江区办理居住证积分达10分及以上(其中“稳定职业指标”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 5 分;“居住引导指标”得分不低于 5 分),可申请在温入学。二是材料申请。申请人同时满足下列三个条件:①申请人在温江区合法居住时间截至孩子入学当年4月1日满半年以上;②申请人本人或温江区用人单位在本市购买的社会保险,截止入学当年4月1日需连续缴纳满6个月(如社保为单位购买,购买单位需与温江区签署劳动合同单位保持一致);③申请人在温江区范围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温江区范围内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通过审核的随迁子女由居住地所在的镇(街)统筹安排至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请您关注微信公众号“成都教育发布”“成都温江教育”了解相关入学政策及办理流程。
如需详细了解其他相关问题,可拨打电话028-82764596进行咨询。
此复
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