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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天府公园未来城侵犯购房者选择权请求协助退
2024-03-06 17: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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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认购了成都市天府新区兴隆街道罗家店村四组A地块的天府公园未来城星萃名邸项目11单元3602室,并支付10万元车位抵扣款和10万元房款。20231212日,本人冻资了十万元参与了项目的摇号,销售晚上九点一直催促本人需要在晚上十点前缴纳款项,为了促成交易,销售表示可以先缴纳十万元车位费用,第二天再缴纳十万元房款。但之后销售也并没有跟本人签署任何关于车位的协议。一开始销售介绍项目时就说购买他们的房子就得购买车位,后摇号成功后销售说先给车位抵扣款保留房源,之后不要了可以退还。后在本人考虑完还是不想要车位时,询问是否能够将车位的费用充抵房款时,销售表示如果我选择一次性支付房款就可以不购买车位,但如果选择按揭就需要“自愿”购买一个车位。这严重侵犯了本人的自主选择权,是否购买车位,是否选择全款支付房款都是消费者应有的选择权。而开发企业却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强制购房者要么只能选择购买车位,要么只能一次性支付房款。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开发商的这种行为不仅限制本人选择付款方式的权利,也侵犯了本人的自主选择权。

本人向四川天府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投诉,得到的答复是该事情应当是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职权范围。本人在12315投诉,得到的答复却是不归市场监督管理处管辖。政府部门之间互相推诿,对开发企业的违规违法行为都视而不见,致使本人求助无门。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天府新区
回复时间:2024-03-07 09:05:19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公园城市局
回复时间:2024-03-22 16: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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