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关于马路公共资源利用停车收费问题
1、成都金牛区蜀光路路段路边停车位在未开始成立路边停车收费就存在,并非成都交投智慧停车另外规划得,但是从2024年3月4日开始进行停车收费;
2、道路属于公共资源,而公共资源得建设是公民所交税费建设,为什么公民使用还需要缴费,另外使用停车位得车主购买车有交税、每年保险也有车船税、每次加油也是包含了税,那为什么还不能免费使用公共资源;
3、就现在成都老城区小区本身规划停车位只占居住人口得百分之1,所以迫使大多数有车一族停车都选择在马路停车位,但是成都马路停车以及所有商城写字楼等地方收费价格特别不合理低至8元一小时起步,高至20元一小时起步一个月计算下来是普通民众一个月得房租钱甚至更高;
4、政府所需做的应该是解决老小区停车困难、停车贵得问题,而不是一味得用收费收钱得名义管理车主不合理停车,但就目前我看到的车主为了避免高昂停车位都随意停在路边,反倒是提现出此规划得作用仅存在于工作人员收费、人民交钱;
5、有个说法说的你觉得贵可以不停但是作为有车一族停车位已经属于生活使用必须设备设施,我们不能选择不停,为了避免罚单我们只能硬着头皮停在价格高昂得停车位上;
6、大部门普通民众得每月月薪仅在3000-5000,在除开衣食住行方面已经无额外得金钱,可能大部门人所购买得车都是在省吃俭用之后购买众多大品牌高价格车当中最便宜得一款,只是为了新春佳节回老家方面,家里有事能够使用
来话人: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公司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成都交投智慧停车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您反映的是我公司蜀光路临时占道停车场,是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规划、设置、审批。我公司凭相关审批文件到金牛区物价局办理《政府定价机动车停车场收费核准书》,按照市发改委“关于调整城区机动车临时占道停放差别化收费标准的通知”(成发改收费〔2011〕1334号)文件规定执行,该临时占道停车场被核准为三类收费区域。该占道停车场两端均摆放停车收费提示牌,提示牌公示了收费标准、收费时段、值守泊位数等信息,车场泊位处摆放印有我公司标志的“占道停车”锥形桶。我市中心城区临时占道停车场是按照《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由市公安交管部门根据交通组织的需要,按照交通流量、道路宽度、刚性停车需求进行统一规划、设置并纳入统一管理。我公司凭相关审批文件到各区物价部门办理《政府定价机动车停车场收费核准书》后进行停车秩序、停车收费、停车安全的具体管理。您对车场设置不满意,建议您向属地交管部门反映。以上情况工作人员于2024年3月11日9:47分与您联系。您表示知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