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1年毕业后将团组织关系转到户籍所在地天华社区团支部,目前已落实工作单位是在天府二街政务中心旁,但是由于公司未建立团组织,我目前关系仍是在社区团支部,现在社区团支部通知我必须在1个月内把团组织关系转出。我在智慧团建上看到“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团员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团组织的,应转至其经常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流动团员团支部”。”想咨询一下,智慧团建上面明确写到可以在居住地的街道团支部,我现在的情况是否必须要转出呢?是否可以保留关系在居住地,如果非要转出的话我应该联系什么组织接收呢?谢谢!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高新区正在进行核实处理,请您耐心等待。待正式结果出来后,我们将再次对您的诉求进行回复。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咨询的问题,由成都高新区桂溪街道办事处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桂溪街道团工委工作人员于2024年3月12日12时与您取得联系,根据您提供的工作地址、居住地址及其他基本情况,建议您把团组织关系保留到天华社区团支部。如有任何问题可拨打桂溪街道团工委电话65774657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