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2023年底因为厌学不打算继续读九年级,在九年级上学期尾端时就读于郫县托普学校,老师称先读初三升学班等拿了初中毕业证七月份再读本校职高一年级,但是孩子上学期读了一个月左右认为此学校不是很合适,请问之前所缴纳的一万三费用能否全额退还,如果不能全额退,请问是按照多少金额退回呢?
来话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3月7日,区教育局工作人员入校调查。经调查,您反映的情况属实。现已责令学校整改,立即清退招收学生,启动退费程序。近期学校将与您联系,沟通退费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