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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求助】摆摊求助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3-06 08:33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一名农民工转行的摆摊的人,写求助一是没的办法了才写的,本人在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协和下街586号红旗连锁超市门口摆摊的,这个地方平时摆摊的人也不多,也就几个,这是一坝子很宽,前面两年摆摊都是正常的摆,但是从23年11月份到过年城管工作人员就从下午六点守护这个地方不让摆,去年是冬天雾霾天气严重还是理解他们的工作,过完年摆了几天现在城管工作人员又守护这个地方了,其实我也不想写这个求助怕城管,我也是实在是没有法,我是八一年今年43岁,家里农村的,前几年老丈人和家父检查出老丈人膀胱癌我父亲肝癌,老位老人也走了,现在两个老母亲70岁了在家里还能种庄稼自己生活没有问题,还有两个女儿一个大学一个高二,今年的各种行业都不好做,摆摊生意也不好,加上城管工作人员一守就更不行了,希望领导能理解我们老百姓的心情,能派工作人员了解实地原因,我们摆摊的百姓也是给城市带来了很多不好的影响,我写的都是良心话,希望有关部门能了解一下!谢谢给您添麻烦了!没有读个书如果写的不对请领导原谅,谢谢!

求助,朱纯新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天府新区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3-06 11:20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留言已收悉,目前承办单位正在处理,后续我们将再次回复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平台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华阳街道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3-08 10:49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华阳街道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与您联系,您反馈的摆摊点位属于城市道路,依据《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广场、桥梁、下穿通(隧)道、街道游园及其他公共场地设置市场、摊点…。”如有经营需求,建议到规范点位经营。
以上情况已于2024年3月7日联系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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