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咨询一个关于机动车过户的问题;我的父亲是在2021年末突然去世,我现在想把他的车过户到我本人名下,可以办理吗?
前提我名下已经有一辆机动车了,这样目前能否办理不?如果能办理需要提供哪些材料,感谢!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车辆管理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实际反映您是成都市户籍,您的父亲于2021年去世,现打算将父亲名下的成都籍小型汽车过户到您本人名下,咨询机动车过户所需资料以及能否继续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一、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的规定,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办理时应当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继承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继承的相关文书和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您可持以上手续到成都市各二手车登记服务站或市公安局交管局车管所(具体地址、办理时间及联系电话可在手机上下载“交管12123”APP或登录公安交通管理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http://sc.122.gov.cn查询)办理转让登记业务,办理时需交验机动车。 二、原机动车所有人拥有该机动车且使用该号牌号码一年以上,机动车因继承办理转让登记业务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可以申请继续使用该机动车号牌号码。 2024年3月6日14时42分市公安局交管局车管所与您联系并告知以上内容,您对我们的及时联系和回复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