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东部产业园拆迁区域的被拆迁人,地址:红轮村2社2号。拆迁时有咨询过关于新生儿安置补偿的事,明确回复新生儿是有补偿安置款,我家小孩于2020年5月30日出生,户籍办理完成后,前往征地拆迁办办理安置时,被告知已停止办理,只能待再征地或则解体才能办理。现阶段我及小孩户口同在原户籍地,未办理农转非,特咨询领导,关于新人儿安置以及未安置情况下办理农转非事宜。
尊敬的市民朋友:
您好!您的来电已收悉,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沙坪街道接到您来电反映的情况后,立即联系街道用地保障现场工作组对您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据了解,您反映的新生儿增补和拆迁款项问题涉及政策性及信息量较强,在电话中无法对具体情况进行核实,请您携带拆迁协议及新生儿相关资料到项目组具体核实并咨询。
感谢您的来电,在此也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沙坪街道办事处
2023年3月11日
是有去过征地拆迁办咨询过,停止办理待再征地或则解体再办理也是他们当时给我的回复,所以我想咨询一下关于政策解读这一方面,具体停办原因应该有一个通知或则文件之类的东西吧。比我家小孩早出生10多天的都可以办理安置,为啥我家的就不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