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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四川省公费师范生配偶调动
2024-03-05 18:2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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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想咨询关于公费师范生随配偶跨市调动的问题。我是一名四川省属免费师范生,2020年6月毕业,9月参加工作,定向到四川攀枝花市某乡镇从事教学工作,目前已从教四年。本人已结婚,配偶在四川省南充市工作,双方都属于公费师范生,考虑到如果长期分居两地,生育,养育小孩问题重重。现在我想调动到他的工作所在地,继续扎根基层,从事教育事业。我了解到2020年8月四川省教育厅发布的文件《四川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省级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0] 434号) 提到,省级公费师范毕业生在协议服务期内,工作3年以上、配偶在省内工作的,可申请到配偶工作所在市(州)实施公费师范生定向培养计划的县(市、区)农村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或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请问关于这一政策是怎么实施的?调动的要求、流程是什么?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四川省教育厅
回复时间:2024-03-07 15:56:26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四川省教育厅
回复时间:2024-03-11 16:2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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