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省级政府部门 » 省政府组成部门 » 教育厅 » 四川省公费师范生配偶调动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教育 咨询】四川省公费师范生配偶调动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3-05 18:24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想咨询关于公费师范生随配偶跨市调动的问题。我是一名四川省属免费师范生,2020年6月毕业,9月参加工作,定向到四川攀枝花市某乡镇从事教学工作,目前已从教四年。本人已结婚,配偶在四川省南充市工作,双方都属于公费师范生,考虑到如果长期分居两地,生育,养育小孩问题重重。现在我想调动到他的工作所在地,继续扎根基层,从事教育事业。我了解到2020年8月四川省教育厅发布的文件《四川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省级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0] 434号) 提到,省级公费师范毕业生在协议服务期内,工作3年以上、配偶在省内工作的,可申请到配偶工作所在市(州)实施公费师范生定向培养计划的县(市、区)农村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或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请问关于这一政策是怎么实施的?调动的要求、流程是什么?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四川省教育厅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3-07 15:56

您好,您的来信已交教师工作处办理,具体办理进度可咨询:028-86115459。感谢您的来信。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四川省教育厅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3-11 16:28

四川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来信人,就相关政策作出解释说明,来信人对回复内容表示满意。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