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在地段车流量大,公司车位紧张但必要情况下可以挪进公司停车,我的车辆并非停在人行道、盲道、施工路段、交叉路口等任意情况,且同样的位置,有时会短信通知,均及时挪车,但仍多次未收到通知,车辆停在公司门口,如有通知是可以及时挪车的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第二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经调查,根据提供的车牌号码川C****1进行了网上查询,确认2024年2月22日9时56分您的车辆在两河路因“违反规定停放、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被警务人员照相取证,后经审核录入电子监控记录,从现场取证照片可看出,事发时您车辆停放位置并非路边临时占道停车场或公共停车点,按照《道法》第五十六条、《道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您的停车行为属于违反规定停放,第二分局根据警务人员的证据照片依法查处符合执法程序规定。其次,核实到当日9时45分已向车主推送了挪车提醒短信。以上情况已于2024年3月7日11时20分、13时35分与您联系,电话无法接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