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溪一号广场开发商肆意扣留购房者产权证,想侵吞他人财产,请问领导,开发商的这种行为是否触犯相关法律。
钟先生:您好!您通过问政四川信箱平台关于“南溪一号广场开发商办证人员非法扣留购买者产权证”的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经核实,您的不动产权证已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好,因开发商暂时没有去缴费未领出您的不动产权证,已督促开发商尽快缴费领证后发放给您。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宜宾市南溪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