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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求助】当地政府把54个月二于5年不予办理一次性社保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3-04 18:26 已回复

尊敬的领你好今天为止当地政还是坚持54个月二5年享受过待遇从解决我村失地农民一次性社保开始我就申诉起到现在得不到解决,现在退休和上学差一天都不行到我这里54个月就算五年不知道怎么回事请领导再关心一下马上要退休了办理不了社保和特殊门诊加上长期患病又干不动活了以后生话不知总么过请领导关心一下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天府街道办事处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3-07 09:42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街办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您是笼堰社区2组(原笼堰村2组)居民。2004年前,原笼堰村2组实行征地。按照《成都市已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险办法》(成府发〔2004〕19号,以下简称19号)规定,您属于已征地农转非人员,可自愿办理失地农民社保,但您本人未在文件规定的2004年9月30日前办理,放弃了享受已征地失地农民社保政策的机会。
考虑到少部分人员因各种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成都市于2008年3月14日出台《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已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成府发〔2008〕22号)规定,“19号文规定的人员,自愿申请参加社会保险的,应在2008年6月30日以前,办理参保缴费手续”。但是由于您个人的原因,仍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再次放弃了享受已征地失地农民社保政策的机会。
为统筹解决已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问题,省政府于2009年12月21日出台《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办函〔2009〕302号),2013年9月,您依据该文件规定,一次性补缴了2009年4月至2013年9月共计54个月基本养老保险费,并且免缴了滞纳金(可到街道服务大厅或社区服务窗口进行查询)。
关于您提出的退休后养老和医疗的问题,建议您通过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及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予以解决。
以上情况已于3月5日下午与您见面进行解释,您表示已知晓。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天府街道办事处
2024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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