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锦江区人民法院诉讼费退费难
已胜诉的案件判决由被告承担,法官与书记员不按照相关规定直接退费,而是让我申请执行要求被告承担,不符合程序。我们人在外地,原告因为诉讼案件已经身心俱疲,请各位领导要求法院按照法律法规正常退费,不要让老百姓通过申请执行的方式要诉讼费。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锦江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锦江区人民法院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与您本人核实,告知上述案件的退费材料已收到,现已提交审批流程,待审批流程通过后,会将签字盖章后的退费审批表邮寄给您,并告知您,如审批流程因材料不齐被退回需要补充其余材料。以上情况已于2024年3月4日11时15分与您联系,您表示已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