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与2023年4月6日入职到该公司到5月9日离职,在5月15日应该发放4月份工资时,公司实际只发放到账户2000,当时承诺晚几天发放剩下部分。但后续一直拖延,至今还没有收到4月剩下的工资和5月的工资。截止到现在,公司一共欠我4月和5月份2个月工资约1万元未进行实际的发放,多次联系该公司法人,现在态度恶劣,明确表示就是不发。后来就联系不上了
我现在已经离职,请相关部门帮我向该单位索要回我的劳动报酬
来信人 :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武侯区人社局高度重视,立即交由相关科室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您所反映其单位与您的相关问题,请您携带身份证及相关材料到我局进行现场情况反映,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及相关办案规定依法进行受理,并按照程序进行处置,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诉求,也会告知您相应的办理渠道。
以上情况分别于2024年3月6日9:35、9:36、9:48多次联系您,您未接听电话,请您及时与我局取得联系(地址:武科西五路360号二栋三单元311;电话:85064377)。
武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