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市委书记施小琳 » 要求天恒瑞云府开放退房退款渠道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3.15 求助】要求天恒瑞云府开放退房退款渠道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3-01 14:26 已回复

天恒瑞云府,在有诸多违反建筑强条,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且精装造价报告人资质无效情况下,拒不整改,以拖代改,并且私下联系业主代表要求“一换一”(用廉价的公区提升换取业主不追求其违规问题)。

首先,违反建筑强条需要无条件整改;此处开发商拒不整改,且高新区相应监管部门毫无监管力度

第二,精装造价报告人无资质,精装报告按相关规定应视为无效;此处开发商同样拒不承认,高新区相应监管部门同样至今毫无表示

第三,偷工减料问题,偷换瓷砖、偷换玻璃,以次充好;此处违法相应法律法规,下发整改通知书后开发商拒不服从,以要申诉为由至今未改,高新区相应监管部门缺位,从无主动推进

第四,购房合同明确规定,人才社保不在成都后,视为合同无效,那么按照合同法相关规定,合同无效应认定交易无效,购房人退还房屋,开发商退还购房款;此处开发商恶意设置门槛,要求扣除购房金额20%,高新区政府部门设置门槛,不能取消备案

相关材料资料之前很多邻居的投诉已经无数遍提供,这里不再重复赘述。


作为一名建设大好成都的所谓“人才”十分寒心!我们怀揣热情和对政府的信任购入人才公寓,被如此对待。

我们从未有任何过激的行为和言行,一直在流程规定的范围内小心翼翼地申诉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被如此轻视。

维权至今半年有余,未见有任何进展。我们1200多户人才是来建设成都的,不是来和开发商每天耗着玩的。这个房子耗费了我们太多精力,我们不想再被开发商这样遛着玩,也不想再看着高新区相关部门毫无作为的拖沓。


既然开发商不愿意改,那就不要改了,房屋质量好不好的,偷工减料没有我们也不关心了,违规处不处罚我们也不想看了。

现在要求:

第一,由政府部门牵头成立对应的专门小组,协助打通退房相关流程,给出切实可行的退房办法

第二,开发商不得恶意设置门槛条件,积极沟通,愿退尽退

第三,退房是由于开发商单方面的恶意行为导致的,必须赔偿相应资金的定期存款利息和贷款期间相应利息


直接回复,不要来电,不要套话粘贴复制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高新区管委会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3-14 23:24

您的留言已转交给相关机构进行处理,请您耐心等待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3-22 13:43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天恒瑞云府项目品质相关问题
公园城市局已多次约谈开发公司,责令其建立问题台账,深入研判,逐一回应。针对购房合同明确的相关诉求,如室内装修材质、颜色等,务必确保公示装修信息和造价咨询报告、商品房买卖合同装修协议内容以及房屋实际装修内容完全一致,若不一致开发公司应无条件整改;针对购房合同未约定的相关诉求,如入户门厅升级打造、总平材质升级等,开发公司应逐一研判,积极与购房人协商,合理诉求积极响应,不合理诉求做好沟通解释。
二、关于天恒瑞云府项目违反相关规范问题
公园城市局已成立工作组对该项目涉嫌违反法规政策规定等相关问题开展调查核实。针对存在的质量问题,将督促开发公司无条件整改;针对装修主材查询途径失效、底跃装标质价不符等问题,已书面责令开发公司制定整改方案;其余问题正在持续调查中的,待核实后将如实通报情况。
关于退房退款问题,因属民事合同纠纷,建议与开发企业协商解决,若无法协商一致,建议通过司法途径处理。
后续中和街道办、新川派出所及属地社区将持续组织高新区相关部门为购房人代表和开发公司搭建平台,依法维护购房群众合法权益。
公园城市局工作人员于2024年1月12日9时至1月15日15时30分与该项目投诉人代表李先生、李女士、陈先生、温女士、周女士联系并作出解释,其表示知晓,并愿意将相关情况转告给其他投诉人。

请留言作者对官方回复进行评价[点击这里进行评价]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