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嘉陵区财政局说2023年10-11月的款的已经在年前就拨给自规局了,自规局也说钱已经开票给银行了,可至今没有收到这2个月的生活费,而且打电话找不到一个为此事负责的人,一层推脱一层,这2个月生活费就这样不翼而飞了吗?麻烦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谢谢
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交办相关部门处理,请耐心等候处理结果。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在四川日报“问政四川”平台反映的关于经开区失地农民生活费的问题已收悉。经南充市嘉陵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调查,现回复如下: 2023年的失地农民生活费10月份已发放,请到银行查询,11月份生活费于3月5日经经开区财政局拨至我单位,正在开票给银行,即将下发。如你还有疑问,请到我局2号楼209办公室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