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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 投诉】新都区桂锦路255号香城云庭3-105违法住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2-29 20:44 已回复

尊敬的各级领导:新都区桂锦路香城云庭小区3-105违规住改商。前段期间反映了,新都街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城市执法局等联合部门到香城云庭小区现场调查取证:在上次的问政四川新都区智慧蓉城中心回复定性的是住户非法住改商,确实小区是住宅性质(购房合同上明确写的有)。相关部门让住户自行整改,该住户用圆通的快递广告牌将原先的菜鸟驿站覆盖,然后便民店一直挂牌营业。便民店的便民店营业执照现在是住户申请注销状态,菜鸟驿站的营业执照办理住户提交的承诺制材料,承诺房屋用途是商业性质,相关邮政部门不审核、不把关就发给住户菜鸟驿站营业执照。在一个34层、每层6户住户的一楼整栋楼入户大厅旁边违法开菜鸟驿站和超市,消防部门是否参与验收。是谁给的胆子,万一发生火灾怎么办?前期小区住户集中拨打12345投诉,新都街道回复的是对该住户进行处罚10万元的罚款。处罚就像是为了平息其它业主投诉的事态故意编造的,现在的事实是3-105仍然在房屋内从事经营便民店和快递收发业务。相关单位开绿灯,相关部门渎职,相关人员给该住户当做保护伞,相关住户拒绝整改。恳请市级执法部门和相关单位将该便民店和菜鸟驿站清除掉。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新都区智慧蓉城运行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3-06 15:26

网友:您好!
来信已收悉,即转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办理,现回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新都区龙虎镇香城云庭3-105号业主住改商的问题,2024年1月3日,新都街道综合执法中队会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执法人员现场进行处理,经现场核查,香城云庭小区3-105号业主改变住宅使用性质经营超市。执法人员赓即对涉案业主立案进行调查,并责令其自行改正违法行为,当事人承诺自行改正违法行为。现目前已积极联系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处理该事宜。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已于2024年3月6日10时36分与您电话联系。
感谢您对新都区工作支持与理解!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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