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好:
我是宣汉东乡镇解放北路农机大厦A1A2B1电梯增设业主代表。2020.9在赵*勇等人组织下,我们三栋高楼集资73.8万增设电梯。电梯集资款及承建监督委托农机大厦A3栋业主赵*勇,管理工资1.2万。2023年4月底,业主们要求将账目转交A2栋业主石云山,并结算账目及利息。移交账目时赵*勇承诺先移交了账目上的资金,一周左右打印流水结算利息。但直到2023.10月,还以各种理由拒绝结算。2024年2月初又多次督促,却一直不回复。广大业主也不愿意再交涉了,希望我作为代表,求助政府部门解决。另外管理账目期间的记账明细,广大业主也不认可,比如:修电梯动力电费1000元,合同约定是承建方承担,他却记账另外从集资款扣除,买烟办事,电话费,甚至银行开户50元也计入支出报销。详细见附件。以上请知悉并协助处理。谢谢!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反馈相关部门,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网民朋友:
您好!您在问政四川反映的农机大厦电梯账目移交利息结算事宜问题,我单位已收悉,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并迅速组织东乡街道综合建设服务中心及龙岗社区工作人员,立即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接到反映后,街道办第一时间组织东乡街道综合建设服务中心与龙岗社区工作人员到现场了解情况,并与您取得联系。通过与您及赵某进行沟通调解,赵某同意结算账目管理期间集资款利息2461.62元(包含银行开户金额100元)。下一步,街道办将继续加强对辖区居民利益纠纷的关注,及时解决相关诉求,保障居民的利益。
感谢您对宣汉发展建设的关心与支持,如有未尽事宜,可直接联系我们,联系电话:0818-5220343。
宣汉县人民政府东乡街道办事处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