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中江县人民法院于2024年2月28日,强行冻结本人银行卡包括工资卡和微信支付功能,工资卡强制冻结严重影响本人家庭生活,后本人经过查询是被湖北消费金融公司通过四川中江县人民法院起诉,但本人重来没有在湖北消费金融平台借款,而且中江县人民法院对本人的异地起诉也从未给本人发送过任何方式的通知,现要求中江县人民法院对本人银行卡和微信进行解冻,如有金融借款问题,本人接受解冻后跟实际借款平台合理协商还款
经查,你系我院执行案件(2024)川0623执244号案件的被申请执行人,申请人湖北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依据(2023)庆仲网裁字第B83号仲裁裁决书和相关法律文书向我院申请执行,要求对你财产进行冻结。我院对你的财产采取强制措施。针对此类案件,按照法律规定,为了防止当事人转移财产,我们法院需要先冻结被申请人的微信、银行卡等账户,冻结后再通知被申请人,因此相关的冻结文书会晚一些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