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是成都市天府新区万安街道滨江和城小区住户,滨江和城小区1期-1楼王氏现捞长期占道经营堵塞逃生通道,此通道为滨江和城小区几万人-1楼连接梓州大道过街天桥的唯一通道,总宽不过三米王氏现捞长期霸占一米以上造成此节点的拥堵。若发生火灾、地震等突发情况势必会减缓人员逃生以及消防救援进度最终造成不可估量的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其中第三条强调了任何个人和单位都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2024年2月23日南京市雨花台区明尚西苑小区火灾造成15死44伤的惨剧热度未消,恳请领导大力整治霸占消防逃生通道的违法行为还居民一个通畅的消防逃生通道。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留言已收悉,目前承办单位正在处理,后续我们将再次回复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平台回复。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消防大队、万安街道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现场核实,您反映的滨江和城王氏现捞所在位置为临街店铺,消防大队已责令立即整改,要求摆放在建筑物房檐投影区域内,留宽过道,保证在平时以及紧急情况行人的正常通行。同时消防大队已责令物业加强巡查和管理,加强小区商业区域的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提高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
以上情况已于2024年3月5日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