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温江区金府路东段,书香华府小区物业私自招商,并未询问过我们业主,招商收入也并未公示,这已经不是第一次做这种事了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书香华府小区物业私自招商,并未询问过我们业主,招商收入也并未公示,这已经不是第一次做这种事了”问题已收悉,天府街办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按照《书香华府项目物业服务合同及临时管理规约》约定,购房合同约定并授权物业代为行使业主共有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的经营管理权,小区公共收益每半年在小区公示栏进行公示,欢迎广大业主监督,同时业主可凭有效产权证明至小区物业查询。
2024年3月1日10点20分,天府街办工作人员电话告知您调查处理结果,您表示满意。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天府街道办事处
2024年3月1日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区住建局高度重视,赓即安排专人认真调查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书香华府小区位于温江区金府路东段258号,由成都鸿博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于2021年9月竣工交付,由成都龙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物业服务。
关于您反映物业私自招商,未询问业主的问题。经查阅相关备案资料,根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全体业主授权物业服务公司代为行使业主共有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的经营管理权。物业服务公司代为行使经营管理权所获得的收益,在扣除必要的经营成本后五五分成,归全体业主所有的部分不向全体业主分配,由乙方用于补充公共维修资金。”区住建局责成物业公司做好业主的沟通、解释工作。
关于您反映物业未公示公共收益的问题。经与物业公司联系,物业公司表示2024年下半年的公共收益已公示,目前正处于公示期。区住建局责成物业公司按照《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及《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三条的相关规定,履行物业服务信息公开的义务;并按照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完善物业服务双晒机制 营造阳光互信市场环境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定期向全体业主公示相关资金收支情况,同时做好业主的沟通、解释工作。
2024年3月1日16时27分区住建局工作人员将相关调查处理情况与您进行了电话沟通,您已知晓相关办理情况。非常感谢您对我区住建工作的关心和监督。您对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有任何建议和意见,均可拨打区住建局服务热线(028-82720381、028-82722857)进行反映,区住建局将认真对待您所反映的事项,感谢您对我区住建工作的关注。
成都市温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