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联系了安徽青阳县公安局,并没有带走该公司嫌疑人,恳请领导们帮我们处理,谢谢。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收悉,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请耐心等待!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已受理,成都市龙泉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公安分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经现场核实,该地址并无此商家,无法联系到该商家为您协商退费。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 :“投诉人或者被投诉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或者被投诉人明确拒绝调解的”之规定”;我局依法终止调解。建议您通过司法途径实现权利救济。
以上情况,工作人员于2024年3月1日9时54分与您联系,您表示知晓。
经调查,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民警与您联系,告知您请与安徽泗县公安局联系,该公司嫌疑人已经被安徽泗县公安局带走。
以上情况已于2024年3月1日15时许,与您联系,您表示已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