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领导,婚前购房付首付款,婚后是否可以添加配偶名字
网友:您好!
来信已收悉,即转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进行办理,现回复如下:
2024年3月4日16:43分,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与您取得电话联系,您告知需了解婚后加名流程及相关办理资料清单。现将办理的资料清单提供与您,办理转移登记(夫妻财产约定)所需以下资料:(一)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三)不动产权属证书;(四)婚姻关系证明材料;(五)夫妻财产约定书。(六)存在以下情况需补充提交的材料。不动产已设立抵押的:①2021年1月1日前已经设立抵押权的,抵押权人是否出具同意转移的书面意见,抵押权人为个人的需到场申请;②2021年1月1日后设立抵押权的,抵押人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的,抵押权设立时双方当事人是否存在禁止或限制转让抵押不动产的约定,有约定的,抵押期间依法转让的,应当由受让人、抵押人(转让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转移登记并提交需提交抵押权人的同意函及受让方的知晓函;没有约定的,抵押期间依法转让的,应当由受让人、抵押人(转让人)共同申请转移登记。若对办理资料有其他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028-83013727或关注“成都市新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通过“办事指南”模块获取办理要件相关信息。
感谢您对新都区工作支持与理解!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