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24年1月投诉温江区小福星滑步车俱乐部(小福星运动俱乐部)无正当理由不予退还预收的5799元课时费。
1月14日,温江区文旅局回复称俱乐部要求扣除我30%的违约金之后再退还,如果我不认可,就让我去法院起诉。
上述回复,令我非常不解。并在此有三问:
一问:温江区文旅局的工作职责是什么?
二问:文旅局工作人员的回复,代表的是个人,还是商家,还是部门?
三问:文旅局是否可以拿出,或者叫俱乐部拿出扣除我30%违约金的依据?
来话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电!您所反映的问题,温江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文体旅局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的以上问题,工作人员于2024 年1月12日至2月29日多次与机构进行沟通协商,机构方表示在扣除已上课时及30%手续费的情况下退回您4000元,如果以上协商无法与您达成一致请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区文体旅局工作人员近期通过电话与您沟通,告知您相关情况,您表示知晓。
请问扣除多少,是商家随便决定的?还能讨价还价?依据呢?拿出来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