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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求助】领悦物业未达到服务标准滥收费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2-28 16:15 已回复

领悦物业公司在未达到物价局备案物业服务等级及物业收费标准的情况下擅自制定停车场收费标准并准备在2024年3月1日执行!

领导好!我是双流区永安镇177号天府领地城小区业主,拟投诉小区物业领悦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领悦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系天府领地城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从2023年7月通知交房起,物业公司就开始收取各业主3.8元/㎡·月的高额物业服务费却长期不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和物业管理,与周边小区(如菁萃里)相比,领悦物业的管理能力及服务水平差距非常大。经与该物业公司多次沟通,该情况仍未得到改善。2023年12月29日,领悦物业发布第一条关于收取地下停车场费用的通知,但在当时整个小区入住率不到百分之二十且并未完全交付;该通知是否有相关部门进行定价审批?业主表示存疑,29日晚小区业主代表与物业经理余某等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召开协商会议,共同协商议定:1.在小区达到完全交付的标准且入住率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才能开始收取地下停车场费用;2.按照成都市物业服务标准的相关文件内容及要求,领悦物业应在7个工作日内拿出关于后续整改计划及具体期限的正式文件。在会议后,领悦物业有了一些改变,例如元宵节预算5万元给各位业主欢度节日,实际使用1800元以内(汤圆及手工灯笼);并把人员不足,人员培训等费用加在品质提升计划里,把用工成本均摊到各业主身上。2024年2月24日,领悦物业发布第二条关于收取地下停车场费用的通知,2月26日,业主代表与物业经理余某等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再次协商,但沟通未果且物业经理余某采取报警处理,报警后对通话记录进行了删除。业主们实在是苦求无门,且该物业公司服务能力与收费水平明显不匹配,导致小区多数业主长期怨声载道。为加强对物业公司的有效监管,提升居民满意度,恳请领导责令相关部门查办领悦物业相关收费事宜是否合法合规,给我们普通群众一个支持一个帮助,感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双流区永安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3-01 09:43

留言人: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成都市双流区永安镇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天府领地停车场于2023年11月30日在区城管局取得使用备案。停车收费与房屋交付数量和入住率无关联关系,停车场收费遵循市场价。关于小区部分业主反映的停车场收费问题,因开发商委拖物业收费手续正在办理,目前停车场暂未收费。具体收费时间另行通知。就业主提出的小区品质提升计划表于2024年2月4日在小区正大门桁架布上进行了公示目前正在实施,下一步物业服务中心持续按《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附件五“服务内容及标准”约定提供了相应的服务,请各位业主监督。以上情况已于2024年3月1日09:22,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知晓。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如您对此有任何疑问,可拨打永安镇新型社区服务办咨询电话028-63912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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