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场监管局领导:
我是一名普通市民,也是一名消费者,在此向您反映我所遇到的一次市场监管局不作为的情况。我希望通过这封投诉信,引起贵局的重视和关注,以维护消费者权益和公平的市场秩序。
近期,我在宜家高新商场购买了一件标价为2799元的斗柜。然而,当我在安装时发现该商品存在明显的瑕疵,于是立即向商家提出了退货退款的要求。然而,商家却以各种理由拒绝了我的请求。我感到非常无助和愤怒,于是决定向市场监管局投诉商家的不正当行为。
我拨打了市场监管局的投诉电话,并详细说明了我的遭遇和商家的不正当行为。然而,接线员只是简单地记录了我的投诉信息,并告诉我将尽快处理。之后,我多次拨打市场监管局的电话,询问投诉进展情况,但每次都得到同样的答复:正在处理中。直到现在,已经过去了2个多月的时间,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反应他们也无法进行处理,只能协商。
我认为市场监管局在处理我的投诉时存在严重的不作为问题。市场监管局在处理投诉过程中缺乏透明度和及时性,没有及时向我反馈处理进展情况和结果,让我感到非常无奈和无助。最后,市场监管局在处理此类问题时缺乏有效的监管措施和惩罚手段,导致商家可以肆无忌惮地侵害消费者权益。
我希望市场监管局能够认真对待我的投诉,尽快处理此事,并给予我合理的解决方案。同时,我也希望贵局能够加强对市场的监管和管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谢谢!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高新区正在进行核实处理,请您耐心等待。待正式结果出来后,我们将再次对您的诉求进行回复。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审查,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符合受理条件,决定受理,经调解,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商家告知斗柜鉴定为安装损坏,拒绝免费处理,若您需换板子也需等配件同时需要付费购买,您可到柜台登记一下,或者7.5折退,已告知您,您表示不认可,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决定终止调解,建议您通过司法途径处理。
以上情况工作人员于2024年3月5日13时41分通过电话028-63208959-113与您联系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