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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咨询】兵役登记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2-28 12:51 已回复

小孩在高新区某中学上高三,按照学校通知,兵役登记时,常驻户籍填写学校所在地,然后统一由学校所在街道人武部发兵役登记证。但是最近户籍所在地〔成都市新都区〕的街道通知,要求改为户籍所在地,并提示说填写学校所在地无效。为避免影响升学,请问以何为准?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高新区管委会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2-28 13:54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高新区正在进行核实处理,请您耐心等待。待正式结果出来后,我们将再次对您的诉求进行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高新区社区治理和社会保障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3-05 16:36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高新区社区治理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向武侯区人武部(征兵办)核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当年12月31日 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兵役登记义务。原则上是在户籍所在地进行登记,也可在学校驻地登记,不影响升学入伍等问题。
高新区社治保障局工作人员于2024年3月5日14时06分与您联系告知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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