郫都区龙腾御锦城于2024.1.1日通知交房,交房仅2个月开发商在未与业主协商,就单方面发布了地下停车费的通知,定价为480元/月(含60元服务费)从3.1号开始收费,该定价严重高于周边市场停车收费水平,其目的是为了让业主购买车位,达到营销车位的目的(让业主觉得月租价格贵了,还不如买的目的)。周边停车费均在200元/月左右,物业告知是开发商“四川龙腾御锦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知的,现向住建局投诉该企业为了营销车位,恶意提月租车位租金。此举只会加剧开发商与业主间的怨气,若想提高车位销售量,只能按照周边市场定位。请市委市政府,维护人民群众利益,让停车费回归理性
来话人:
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郫都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发改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依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5〕13号)的规定,自2015年2月1日起,放开住宅小区停车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
任由资本恶意定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