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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咨询】社保相关咨询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2-27 19:04 已回复

您好,请问根据24年的最新社保政策,1971年的女性,于2011年1月本地首次参保,但目前累计缴费月数120个月,缴纳单位为灵活就业的这种情况,在两年后年满55岁,但社保仅有12年,到时能否补齐15年办理退休领取养老金?或者目前能不能补缴首次参保2011年至今未缴的年份的保险,增加总缴费年限?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2-29 16:26

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问政四川网民给县委书记留言的
办理情况回复

网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问政四川留言反映的“1971年的女性,年满55岁能否补齐15年办理退休领取养老金的问题”已收悉,经我局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您所咨询参保人员于2013年7月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于2017年8月申请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一次性趸缴36个月,截止2023年共计缴费120个月。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贯彻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发〔2014〕28号)第三条以及《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社部13号令)第二条之规定,您所咨询参保人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初始参保时间应认定为2013年7月,按规定需逐年缴费至满15年才符合办理退休领取养老金。
感谢您的咨询,祝您生活愉快!

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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