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小区地下室、半地下室、公共电梯没有手机信号,突发事件发生时,住户、通信用户无法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求救、求助,给百姓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战争、灾害避险等情况下亦无法使用通信服务。
请问成都市住建局,是否有地下室、半地下室、公共电梯等处移动通信覆盖的法律法规或技术规范要求?如果有此类条文,何时贯彻落实?如无此类条文,是否可考虑出台相关文件,在未交付小区中先行保障地下室、半地下室、公共电梯的移动通信服务,之后推广至所有住宅小区、商业、办公楼宇?
网友:
您好!留言问题收悉。
经查,您反映的问题不属住建局职能范畴,由于通信公司均由工信部监管,建议您向移动通信供应商反映上述情况。
成都市住建局
2024.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