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居住在西充县城,2019年在西充县城北新区购买了一套住房,楼层为三楼,因二楼的业主违规搭建阳光房,严重影响了我的正常生话,也给我带来了安全隐患。
我先到物业反映了情况,他们答复说管不了,然后我多次到城监执法大队反映情况,他们答复我的是让我先到自然规划局的执法大队让他们出示违建认定书,我又多次到自然规划局执法大队找到相关负责人,他告诉我,他们出了一份认定二楼业主是违建的公函,交到城监执法大队,城监大队拒收,又要求自规局出正式文件,为维护我的合法权益,我连续两年找到相关部门解决问题,2024年元月我又到西充信访办反映了情况,至今问题没得到解决,并且这两个执法部门还在互相推诿,希望通过这个平台,给我们老百姓公平公正地解决问题
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交办相关部门处理,请耐心等候处理结果。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所反映的关于“我居住在西充县城,2019年在西充县城北新区购买了一套住房,楼层为三楼,因二楼的业主违规搭建阳光房,严重影响了我的正常生话,也给我带来了安全隐患。我先到物业反映了情况,他们答复说管不了,然后我多次到城监执法大队反映情况,他们答复我的是让我先到自然规划局的执法大队让他们出示违建认定书,我又多次到自然规划局执法大队找到相关负责人,他告诉我,他们出了一份认定二楼业主是违建的公函,交到城监执法大队,城监大队拒收,又要求自规局出正式文件,为维护我的合法权益,我连续两年找到相关部门
解决问题,2024年元月我又到西充信访办反映了情况,至今问题没得到解决,并且这两个执法部门还在互相推诿,希望通过这个平台,给我们老百姓公平公正地解决问题”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1.接件后,我局为积极有效推动该信访事项的处理,联合县驻市监局纪检组、县自规局、县住建房管局、晋城街道办召开了以“嘉和天悦澜湾3幢二单元201业主涉嫌违建事宜”为主题的协调会,对该信访事项进行了专项研究。
2.我局执法人员多次与您和被投诉人通过电话、面谈及书面的方式进行沟通和解释,并联合县自规局和街道办现场调查核实。
3.根据西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能职责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西委办﹝2019﹞108号)、《西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充县本级行政权力清单的通知>》(西府办发﹝2021﹞16号)、《西充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城市管理工作职责>的通知》(西府办发﹝2020﹞32号)文件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待县自规局完成对违法建设的认定,并作出责令限期整改的行政处罚后,如逾期未自行整改,移交我局进行强制拆除。
我局积极推动该信访事项的协调和处理,不存在“不作为”现象。
西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