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委杨书记您好,我是古蔺县石屏镇向顶村六组的一个小农民,2023年为响应政府号召执行双挂钩项目,拆老屋,砍果树。本不愿拆老屋的,因老屋可用于堆放农具杂物和喂养一些家禽。耐不住村里几次三番做工作,并说拆除后有经济补贴款,最后我也同意拆了房子,忍痛砍了规划区里的几十颗果树。现已经2024年.补贴款到现在还是没有收到,据说年前有一部分农户收到了,但我是没收到,几次三番询问村支书书记,镇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人员,皆是敷衍了事个个推诿。完全没有把老百姓的话当回事。
网民朋友:
您好!您的留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核实,古蔺县石屏镇向顶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于2022年11月开始实施,2023年5月通过乡镇自检验收,您户参与了该项目。根据《古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印发古蔺县第四期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古府办〔2022〕66号)第五款“资金拨付方式第一项拆旧补偿拨付方式,农户复垦协议签订、镇村公示、房屋拆除后,乡镇(街道)按月上报农户报账资料,经相关单位审核通过后,支付农户补偿款的80%;尾款待省自然资源厅终验合格和项目结算审计后支付”。目前农户80%补偿款我局已于2024年2月7日通过石屏镇人民政府提供的古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户名(喻某杰,卡号:6214590482020312***)进行拨付。因提供的卡号和户名不一致,您户付款不成功。我局已将此情况反馈石屏镇人民政府,待核实更正后予以拨付。
古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于2024年2月28日与您电话联系沟通,如您还有相关问题,可电话咨询我局(联系电话:0830-7888782)。
感谢您的留言。